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 根 据 中 国 政 府 网 ( 网 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实时公布的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信息,动态调整疫情重点地区范围,中、高风险地区自动纳入疫情重点地区范围,低风险地区自动调出疫情重点地区范围。截至 5 月 1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道外区,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林口县为疫情重点地区。凡是 14 天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方能入桂。要主动如实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学校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纳入社区管理,如隐瞒不报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已经入桂未满 14 天人员,在区外未做核酸检测的,由所在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补做 1 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检测结果阴性的,实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14 天,加强个人防护,除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外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不聚餐、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状况,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二、对途经疫情重点地区转乘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且未在当地滞留超过 24 小时的返桂来桂人员,须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交当地社区(村)或学校留存;对未签署承诺书或作虚假承诺,以及有其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