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05日 15:18  点击:[]

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1998〕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人发〔2005〕9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学校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及其他编外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依据教职工的岗位任务,全面检查其教学与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突出业绩考核。  

三、考核安排  

(一)校级领导干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具体安排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通知为准。  

(二)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 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情况,认真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制度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党内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不能等同单位(部门)工作总结,要注意区分集体领导中的个体实绩,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在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要查找本人在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 字,由本人撰写,不得照抄照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  

2. 召开单位(部门)考核测评会。学校于20211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召开单位(部门)全体教职工会议,由中层干部在会上述职,参会人员根据中层干部的述职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中层干部进行评分。  

3. 群众评议。2021年1月4—8日,学校将中层领导干部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在学校OA系统公布,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职工代表(每个单位2名)根据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和平时现实表现情况在网上进行评分。  

4.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中层领导干部的测评得分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提出考核初评意见。中层领导干部的测评得分计算公式:  

中层领导干部年度综合得分=本单位民主测评所得平均分×50%+群众评议所得平均分×30%+校领导评议所得平均分×20%  

(三)其他教职工由单位(部门)组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对象撰写个人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5)。  

2. 单位(部门)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考核对象在测评会上述职,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分。  

3. 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年度考评工作小组提出考核初评意见,报人事处。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确定考评等次。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汇总,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提请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五)公示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给予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发放1个月的校内绩效考评奖。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王源平  陈慕杰  

副组长:蒋伟  谢明  何红雨  黄丽茹  李辉 李新华  刘先锋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  

(二)各单位(部门)成立年度考评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除中层干部之外的教职工的年度考评。  

五、材料报送  

(一)中层领导干部于20201231日前将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发至组织部(人事处)干部科邮箱:glszgbk@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以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单位(部门)+姓名命名。  

(二)各单位(部门)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初评意见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组织部(人事处)人事科,教职工考核初评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lszrsk2019@163.com,邮件主题及汇总表名称以2020年教职工考核初评意见汇总表+单位(部门)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推动全体教职工树立正确业绩观,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积极作为。  

(二)教职工的考核结果是学校和各单位(部门)确定教职工年度业绩奖的主要依据,也是单位(部门)对教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部(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蒙芳,联系电话:3975030。  

附件:1.单位(部门)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时间安排表  

2.单位(部门)教职工2020年度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3.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4.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汇总表  

5.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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