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25日 09:52  点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桂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桂师教〔2025〕21号),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马健芳

副组长:唐红艳

成  员:谢华  黄一珊  刘胜蓉  

教学秘书:宁静茂

二、转出和转入要求

(一)转出基本条件(符合什么样条件的学生方可申请转专业)

1.专业成绩排名前30%

2.获设区市以上教育、科技、宣传、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获奖证书,或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六级及以上证书,并经学院考核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学业特长者;

3.学生入学后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转入要求

1.转入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现有学生数

层次

是否

师范类专业

是否艺术类专业

拟接收

学生数

(不超过)

马克思主义学院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135

专科

3

5

注:拟接收人数为上限控制数,实际接收应不超过此人数

2.转入基本条件

(1)在原专业成绩排名前30%;

(2)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获设区市以上教育、科技、宣传、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获奖证书或退役证书,并经学校考核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学业特长者;

(3)学生入学后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经学院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5)休学学生复学时无原专业者;

(6)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于休学创业复学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并将原专业学习成绩作为考核一部分,原专业学习成绩以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2)笔试内容见试卷。(总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3)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比例(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三、转专业详细日程安排(考核需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具体时间自定)

(一)转出工作安排

1.在2025年12月30日前学生个人提交转专业申请;

2.学院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个人申请审核,并反馈给学生,请学生提交到申请相关学院。

(二)转入工作安排

1.在本学期结束前收取转入申请

2.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三前完成资格审核

3.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完成转入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时间安排:待定

四、纪律要求

本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转专业工作,秉承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0773-397517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 附件【转专业表格.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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